广州委员会顾问团,于2015年7月成立,是由一群参加过广州委员会的毕业营员发起成立的团体。目的是为了在毕业之后依然能够凝聚毕业营员,让营员毕业后也能保持和康复村、和工作营的联系;发挥自己的力量,从经验,情感,资金等方面继续支持广州委员会工作营的发展。同时,作为家工作营志愿者的团体会员,支持家工作营志愿者组织的发展。
顾问团实行团员会议制的组织管理制度,架构包括团员年度大会、理事会与职能专员。团员年度大会负责重大事项决策,理事会是顾问团的常设机关与决策机关。日常行政事务与活动组织开展,由理事会授权各职能专员进行。
职能专员分别有团体代表、秘书、讯息员、项目组(2人)、会计、出纳、资料管理者、名册管理者。
理事会理事一共为8人,除团体代表、秘书、讯息员、项目组(2人)、会计同时兼任理事之外,还包括两名独立理事。
所有理事&职能人员的任期为二年。
顾问团同时设置年级联系人,联系各年级的团员。
现任顾问团职能人员&理事会成员为:
团体代表:林泽彬
秘书:范有为
讯息员:温月梅
项目组:张美玉、陈嬿儿
会计:林木汉
出纳:梁味
资料管理者:袁泽璇
名册管理者:张婉莹
独立理事:刘子煜、吴晓泓
自顾问团成立之后,顾问团事务以发起人制度进行组织管理,并以工作营固有惯例来处理顾问团事务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体系化、规范化的重要性慢慢凸显出来。为了规范财务制度、团内事务处理,保障团员权利,推动团员的决策参与,从而推进顾问团的优化组织,顾问团于2019年先后起草并颁布了《家广州委员会顾问团章程》、《家广州委员会顾问团财务管理条例》。随着顾问团新组织管理架构的出台,理事会被确立为顾问团的常设机关与决策机关。原发起人制度将不再沿用。上述文件的出台不代表顾问团改革的终点,之后我们还将根据顾问团运作的情况,合理、及时修改管理缺陷,推进优化组织,一起把顾问团做得更好。
2. 顾问团活动
2.1. 团员年度大会
年会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到1月份的某个周末(具体时间以年度计划为准),内容为总结本年度的工作,理事会&职能人员的换届,对下一年度的年度计划进行表决,章程条例的修改等。
2.2. 其他活动
为了保持与康复村、与工作营的联系,顾问团会组织参加广州委员会的活动,如毕业礼、营后交流会、访村等活动。为了凝聚内部成员,每年组织区域聚会(如徒步)、线上分享会(如读来读往、随机聊天室)等活动。
3.顾问团资金的使用计划:
3.1顾问团资金来源与使用方向明细表:
资金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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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/项目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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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向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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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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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顾问团团费;
2.利息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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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定向赞助资金;
2.临时众筹资金(如酒费、宵夜费用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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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方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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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顾问团自身运作;
2.家广州委员会相关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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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个明确项目(以筹集资金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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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顾问团资金申请流程:
4.顾问团团员的权利和义务:
4.1顾问团团员享有的权利:
(一)可以参加顾问团组织、主办的活动,报名参加顾问团活动的志愿者;
(二)可以参加由家工作营志愿者广州委员会组织、主办的活动;
(三)可以参加由家工作营志愿者机构组织、主办的活动;
(四)可以在《广州委员会物资管理条例》与《广州委员会公共空间使用规范》的许可范围内使用广州委员会物资与公共空间;
(五)对顾问团动态、广州委员会动态、康复村的信息及顾问团决策情况享有知情权;
(六)对顾问团的决策与运行情况享有监督权;
(七)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报名顾问团理事会理事、职能专员;
(八)享有持有家团体会员卡所赋予的各项权利,该权利的行使须经顾问团理事会授权。
4.2顾问团团员应当履行的义务:
(一)遵守顾问团章程,维护顾问团声誉;
(三)应当积极参与顾问团活动;
(四)应当履行对顾问团的决策与运行的监督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