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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A的地区    广州委员会 - 广州顾问团  返回

 

所属地区: 广州委员会        团体代表: 林泽彬

 

· 简介


广州委员会顾问团,于2015年7月成立,是由一群参加过广州委员会的毕业营员发起成立的团体。目的是为了在毕业之后依然能够凝聚毕业营员,让营员毕业后也能保持和康复村、和工作营的联系;发挥自己的力量,从经验,情感,资金等方面继续支持广州委员会工作营的发展。同时,作为家工作营志愿者的团体会员,支持家工作营志愿者组织的发展。

 

顾问团实行团员会议制的组织管理制度,架构包括团员年度大会、理事会与职能专员。团员年度大会负责重大事项决策,理事会是顾问团的常设机关与决策机关。日常行政事务与活动组织开展,由理事会授权各职能专员进行。

职能专员分别有团体代表、秘书、讯息员、项目组(2人)、会计、出纳、资料管理者、名册管理者。

理事会理事一共为8人,除团体代表、秘书、讯息员、项目组(2人)、会计同时兼任理事之外,还包括两名独立理事。

所有理事&职能人员的任期为二年。

顾问团同时设置年级联系人,联系各年级的团员。


现任顾问团职能人员&理事会成员为:

团体代表:林泽彬

秘书:范有为

讯息员:温月梅

项目组:张美玉、陈嬿儿

会计:林木汉

出纳:梁味

资料管理者:袁泽璇

名册管理者:张婉莹

独立理事:刘子煜、吴晓泓


自顾问团成立之后,顾问团事务以发起人制度进行组织管理,并以工作营固有惯例来处理顾问团事务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体系化、规范化的重要性慢慢凸显出来。为了规范财务制度、团内事务处理,保障团员权利,推动团员的决策参与,从而推进顾问团的优化组织,顾问团于2019年先后起草并颁布了《家广州委员会顾问团章程》、《家广州委员会顾问团财务管理条例》。随着顾问团新组织管理架构的出台,理事会被确立为顾问团的常设机关与决策机关。原发起人制度将不再沿用。上述文件的出台不代表顾问团改革的终点,之后我们还将根据顾问团运作的情况,合理、及时修改管理缺陷,推进优化组织,一起把顾问团做得更好。


2. 顾问团活动

2.1. 团员年度大会

年会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到1月份的某个周末(具体时间以年度计划为准),内容为总结本年度的工作,理事会&职能人员的换届,对下一年度的年度计划进行表决,章程条例的修改等。

 2.2. 其他活动

为了保持与康复村、与工作营的联系,顾问团会组织参加广州委员会的活动,如毕业礼、营后交流会、访村等活动。为了凝聚内部成员,每年组织区域聚会(如徒步)、线上分享会(如读来读往、随机聊天室)等活动。


3.顾问团资金的使用计划:

3.1顾问团资金来源与使用方向明细表:

资金分类

活动/项目资金

定向资金

来源

1.顾问团团费;

2.利息收入

1.定向赞助资金;

2.临时众筹资金(如酒费、宵夜费用等)

使用方向

1.顾问团自身运作;

2.家广州委员会相关活动

某个明确项目(以筹集资金为准)



3.3顾问团资金申请流程:


4.顾问团团员的权利和义务:

4.1顾问团团员享有的权利:

(一)可以参加顾问团组织、主办的活动,报名参加顾问团活动的志愿者;

(二)可以参加由家工作营志愿者广州委员会组织、主办的活动;

(三)可以参加由家工作营志愿者机构组织、主办的活动;

(四)可以在《广州委员会物资管理条例》与《广州委员会公共空间使用规范》的许可范围内使用广州委员会物资与公共空间;

(五)对顾问团动态、广州委员会动态、康复村的信息及顾问团决策情况享有知情权;

(六)对顾问团的决策与运行情况享有监督权;

(七)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报名顾问团理事会理事、职能专员;

(八)享有持有家团体会员卡所赋予的各项权利,该权利的行使须经顾问团理事会授权。

 4.2顾问团团员应当履行的义务:

(一)遵守顾问团章程,维护顾问团声誉;

(二)应当于团费缴纳期按时缴纳团费;对于缴费形式有特殊需求的,可以告知年级联系人并与顾问团出纳及时沟通协调;若确实有缴纳团费困难的,可向年级联系人申请缓交。

(三)应当积极参与顾问团活动;

       (四)应当履行对顾问团的决策与运行的监督义务。

·成员(该团体现有成员12个)

  • 陈意艺

  • 蓝树明

  • 张美玉

  • 吴晓泓

  • 曾嗣伦

  • 叶翰文

  • 周晓东

  • 张俊龙

  • 黄子夏

  • 陈学伟

  • 郭庚林

  • 彭思涵

粤ICP备12030311号-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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